各院系:
按照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)和《安徽高校高职专业布局和需求分析报告》(附件2)要求,请各系根据我省经济发展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趋势,综合考虑专业结构与布局、是否适应需求、就业率等重要因素,申报2018年拟招生专业(含新设专业),具体如下:
一、已有专业的信息更新工作
按照要求,对“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”中已有专业信息进行更新,包括最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师师资情况,师资情况主要指2017年新进的专业教师,并填写“某某院系2017年新进专业教师情况登记表”。
二、新设专业申报。如计划申报新专业,相关系须对照2015年修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目录》(含2016年和2017年增补专业)申报拟新设专业,所有拟新设专业申报材料(包括申报公文、学校发展规划及专业建设规划、论证报告、备案表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,其中国控专业还须提供附件2),并于2017年9月28日上午11:30前将上述相关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(一份,系部盖章签字后)报教务处招生办。
特此通知。
教务处
2017年9月25日
附件:
1.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
2.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申请表
3.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目录(2015年)
4.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目录(2016年和2017年增补专业)
5.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设置管理办法
6.安徽省高校高职专业布局和需求分析报告
7.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拟招生专业情况表
8.某某院系2017年新进专业教师情况登记表